羅志祥:媽媽教我的街頭智慧[1]

  她讀書不多,曾是流浪的街頭藝人,卻教出了人見人夸的臺灣娛樂小天王羅志祥。這個媽媽究竟有什么秘訣?

  人物簡介

  羅志祥,外號“小豬”,臺灣歌手、節目主持人、演員。1996年以團體“四大天王”出道,后與歐弟組成“羅密歐”,解散后轉型為綜藝節目主持人。推出個人專輯《Show Time》、《羅生門》等,后出演《轉角遇到愛》等多部偶像劇。

  她不是一個讀過很多書的媽媽,只是一個一般的街頭藝人。但她卻用特殊的街頭智慧,教會孩子比任何一本百科全書都多的道理。

  她的孩子叫羅志祥,是目前很紅的演員、主持人、歌手,也是娛樂圈公認的好人緣、樂觀、孝順、平易近人的帥哥。很多媽媽見到他都會如此感嘆:“我要有這樣一個完美的兒子就好了。”羨慕之余,她們也會好奇,羅媽媽究竟用了什么方法,教出如此有教養的孩子?

  2011年3月25日,羅媽媽帶著羅志祥最新出版的《羅輯課》一書,向本刊講述了她獨特的“羅氏街頭”教學法。

  貧窮不是病,自卑才要命

  羅志祥小時候就知道,自己有個不一樣的媽媽。

  羅媽媽在8歲那年被重男輕女的家人趕出了家門,從此淪落街頭,靠賣藝為生。20歲那年,她在演出時遇到了一個忠厚老實的男人,盡管這個男人只是個窮公務員,但她卻義無反顧地嫁給了他。

  1979年7月30日,羅志祥出生在臺灣基隆一個很小的角落。當時他們家很窮,還欠了很多債,一家人租住在一個小小的房子裡,小到羅志祥在房間裡跑鬧的時候,很容易撞到墻壁。

  與別的家庭不一樣的是,他們家有個“康樂隊”—爸爸彈簡單的樂器、媽媽跳舞唱歌,其實也沒什么特色,但他們總在街頭表演。

  羅志祥兩歲多的時候,看見打鼓覺得好玩,回家后就對著兩個餅干桶敲擊。羅媽媽驚喜地發現,兒子居然能準確地敲在歌曲的節奏上。從此,康樂隊的招牌表演就是“3歲的天才小鼓手”。

  表演完了,一家三口就手拉著手去玩。所謂的玩,其實也就是去附近找找親戚、逛逛夜市、吃路邊攤、喝汽水。從那以后,雖然工作很忙很累,賺的錢有多有少,但對羅志祥來說,都是一段想起來就會微笑的童年時光。

  羅志祥7歲生日快到了,媽媽邀請他的同學到家裡來玩。可是,羅志祥怕別人知道“我們家很窮”。

  “媽媽,他們會不會發現我們家很窮,然后看不起我,不跟我做朋友了啊?”羅志祥很擔心。

  羅媽媽蹲下來認真地說:“爸媽窮,這是事實,我們得接受它。但我們窮得有志氣,我們不偷不搶,只要一直努力,日子就會越過越好。最重要的是,除了窮,我們一切都好。我們的感情很好,我們很快樂,所以我邀請你的同學來家裡,分享這種快樂。”

  忐忑的生日會終于來到了,大家玩得都很開心。媽媽準備了蛋糕、水果和蔬菜,看起來很豐盛。同學說:“你爸媽真好玩,還會扮成超人和我們一起玩。你媽媽做的東西也很好吃,我們下次還能來你家玩嗎?”

  “好。但是我爸媽都很忙,要等他們有空的時候。”羅志祥舒了一口氣:所有人都知道了他們家窮,卻并沒有看不起他,這不再是一個秘密。

  這件事也讓羅志祥明白,財富絕對不是評估一個人有沒有價值的標準。在此后的很多年,羅志祥對于自己出身貧窮的事實十分坦然,從來不會遮掩。而他選擇朋友時,也從來不會在意對方有錢沒錢,“只要你是個努力的家伙,就讓我做你的朋友吧!”

  羅媽媽的獎勵和懲罰

  從小到大,羅志祥一直在得到媽媽給的獎勵。

  小時候羅志祥對打鼓有興趣,媽媽就買了一個二手鼓獎勵給他,然后問:“你想不想表演給大家看?”

  羅志祥遲疑了。

  “如果你上臺表演,媽媽就給你做表演用的新衣服。”

  “那我要李小龍的衣服。”

  于是,羅志祥第一次登臺演出—其實也就是一場婚禮流水席,但很多人都放下手中的碗筷看他表演,還為他鼓掌。羅志祥第一次覺得掌聲原來這么好聽。

  正是媽媽的獎勵,讓羅志祥從此走上表演之路,而且在這個過程中,他從沒感到辛苦和嚴厲,因為每完成一次挑戰,就可以得到一面鼓、一套新衣服、一個玩具。媽媽的那些獎勵看似不經意,其實用心良苦,“天分很難培養,也不能強逼,我們是看他喜歡表演,就以獎勵的方式讓他試著表演。”生活在“街頭”的羅媽媽,家裡沒有太多的財富,這些在別家孩子看起來很一般的獎勵,卻成為羅志祥不斷成長、進步的動力,讓他開心又自然地邁過了演藝之路上的一個個坎兒。

  不過,羅媽媽也有“冷酷”的一面,她對羅志祥的教育原則向來是賞罰分明、說到做到。媽媽最討厭羅志祥說謊和偷拿東西。有一次,羅志祥偷偷開了媽媽的抽屜,看到有一個盒子,很好奇裡面到底裝了什么,可媽媽告訴過他,不許動那個盒子。

  那天晚上,媽媽把羅志祥叫過來:“祥祥,你有沒有開啟媽媽的盒子?”

  “我?沒有。”

  “好,你跟媽媽說你是用哪只手指開的盒子,我就打哪只;如果你不說,我就每只都打!”羅志祥看著媽媽拿的棍子就哭了,然后乖乖地伸出了右手食指。

  還有一次,羅志祥在家裡玩火,正好被媽媽發現了。媽媽當時就把羅志祥修理得很慘。為了讓羅志祥知道玩火的嚴重性,她還把羅志祥送到了警察局,讓警察來教育兒子,把羅志祥嚇得半死,從此再也不敢玩火了。可是他不知道,其實那是媽媽拜托警察和她演的一場戲而已。

  羅志祥形容媽媽在家裡是一頭獅子,這個“萬獸之王”誰也惹不起,只要自己不聽話,就會引來媽媽的一頓暴打。而爸爸是一只溫順的海馬,向來是打不還手、罵不還口,兩個男人處處忍讓這個壞脾氣的“獅子”已經變成了習慣。

  媽媽的“街頭”式潑辣,其實是源于生活的艱辛和不容易。回想起曾經打兒子的事,羅媽媽說:“打在兒身,痛在娘心,我是想讓他知道保護自己。”因為沒有錢,沒有背景,沒有靠山可以“擺平”一些事,所以更不能走錯路。媽媽希望羅志祥懂得,做了錯事就會受到懲罰,這樣他長大后才會走上人生的正道。事實的確如此,成年后的羅志祥十分有禮貌、守規矩,在娛樂圈少有負面新聞,而且十分尊重女性,從來不說女人的壞話。

  祥祥,你是不是處男

  羅志祥17歲時以“四大天王”的身份出道唱歌、發專輯,而且很受歡迎。

  那時候,有一個鄰居不屑地對羅媽媽說:“就你兒子那個樣子,鐵定不會紅!”羅媽媽氣得當眾揮拳,打算跟對方拼了。她指著鄰居說:“你也不去照照鏡子,自己也沒好到哪裡去,你兒子有多了不起嗎?”

  看著護兒心切的媽媽,羅志祥感覺很好笑,但他也暗暗發誓,一定要混出名堂來,讓媽媽住上大房子,不被人欺負。

  看著拼命工作的羅志祥,媽媽開始擔心另一件事:兒子會不會沒時間交女朋友?羅志祥20歲生日那天,母子倆一起去電影院。看完電影后,兩人在夜色下散步。

  “祥祥,你還是不是處男啊?”媽媽冷不丁地問。

  哈?”羅志祥愣了一下,這個媽媽實在太開放了吧!

  第二天,羅志祥在錢夾裡發現了一個安全套。

  那是媽媽放的。直到現在,羅志祥的錢夾裡都有一個安全套。他知道,這是媽媽的一種提醒、一種保護,也是送給羅志祥的護身符。她想讓兒子知道:“如果你真的愛她,就別讓她受到任何傷害。”

  羅志祥戀愛了,把女朋友帶回家。她穿得像個公主,見到羅媽媽時,禮貌地打招呼,想討羅媽媽的歡心。

  可媽媽卻說:“祥祥,家裡沒飲料了,你去買!”原來媽媽是想和女孩說“悄悄話”,所以支走了羅志祥。

  羅志祥冷汗直冒,不知道媽媽接下來要做什么。等他回來時,發現兩個女人正說笑著擺麻將。“來,4個人正好一起打麻將。”

  牌桌上最容易看出一個人的品行,這是羅媽媽常說的。所以,初次見面,她就招呼女孩打麻將。

  接下來,是那個女孩形象盡失的下午:蹺腳、跟羅媽媽抬杠、在吃拉面時發出巨大的聲音。送走女朋友,羅志祥連忙不安地問媽媽感覺怎么樣?羅媽媽卻一臉笑意:“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點和缺點,但是在家裡就應該放輕松,這才是我們家的文化喔。”

  盡管后來,女孩和羅志祥因為種種原因分手了,她卻和羅媽媽成為了朋友。

  后來,羅志祥又戀愛了。可誰也想不到,帥哥也有被劈腿的時候。當羅志祥看著女朋友從別的男人的保時捷車裡出來時,難過地向媽媽傾訴。羅媽媽說:“去海邊大吼出來!不要壓抑自己,然后再問問自己有沒有錯。”

  等羅志祥平靜下來,羅媽媽又說:“愛情該是你的就是你的,不是你的,強求也求不來。而且,你從哪裡跌倒就要從哪裡爬起來,要證明給她看:她不要你是她的損失。”

  自己的戀愛之路這么曲折,羅志祥有時也會羨慕爸爸媽媽的愛情,“媽媽,為什么你談感情那么容易,第一次談戀愛就遇到了爸爸這個百分百情人?”

  “你爸爸最多只有50分。這世上哪有百分百情人,好的情人都是在結婚后慢慢加分的。你爸爸的50分,加上媽媽的50分,就是100分啦。”

  看兒子有時在愛情裡傻傻的,羅媽媽就教他怎樣追女生。她說:“相愛就是你愿意用心去做一件對方想不到的事情,這樣相愛才有意思。”于是,圣誕節時,在媽媽的“教導”下,羅志祥想到了一個對女友示愛的好點子。

  那天,在鬧市區,女孩遇到了一個奇怪的圣誕老公公,還得到了一大包禮物。眼神交匯時,她認出來是羅志祥:“你今天不是應該在香港?”然后感動得說不出話來。

  后來,羅志祥與幾任女朋友分分合合,卻從來沒有放棄過對愛情的美好期待。因為“街頭”的媽媽告訴他,愛情不僅是美好的緣分,也是人生的成長,等他真正成熟了,懂得為愛負責了,那個百分百情人就會出現。

  這個小孩值得夸獎

  羅志祥心裡一直記著一家人牽手的畫面:自己站左邊,中間是媽媽,右邊是爸爸。每天,3個人手牽手去表演、賣藝,雖然他們吃得不好,穿得不好,住得不好,卻是全家人快樂生活的好日子??

  羅志祥從來沒想過,一家三口會有人缺席。

  2005年,羅爸爸病危。在病房時,羅志祥第一次看到樂天派的媽媽抱著爸爸哭成一團。

  羅志祥知道爸爸還有一個月的時間,而且爸爸一直很想去上海,于是他計畫了一次上海之旅。

  那是一次充滿愛的旅程,爸爸在輪椅上笑得很開心。他們在和平飯店聽爵士樂時,一向很節省的羅爸爸突然說:“阿祥,這次爸爸讓你花了很多錢,你很孝順。爸爸能有你,是這輩子最大的福氣。”

  羅爸爸帶著滿足離開了人世。和爸爸告別那天,母子倆流了很多的眼淚。

  “媽媽,你準備好了嗎?”羅志祥抹干眼淚,站起來說,“媽媽,你要準備好,我們要一起繼續走下去。”

  他牽起了媽媽的手。人生不管有怎樣的劇變,有多少的眼淚,還是要堅定地往前走。從此,羅志祥和媽媽相依相守,成為更孝順的兒子。

  羅志祥越來越紅,賺的錢也越來越多。他終于給媽媽買上了大房子,還把賺來的錢交給媽媽保管。但羅媽媽從來不買名牌,還和以前那些窮街坊來往。此外,她還有一個新的愛好—救助流浪小動物。她每個月花在養小動物上的錢都夠買一顆鉆石,羅志祥有些心疼,可是,每次看到媽媽臉上快樂的表情,他就覺得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
  媽媽要學國標舞,他就陪著媽媽一起跳;媽媽無聊時,他就帶她去夏威夷玩;送給女朋友什么禮物,必定也要給媽媽買上一份??只要媽媽一句話,羅志祥都會努力做到。可是,羅志祥忙著四處演出、開演唱會,并不能天天陪在媽媽身邊,只能抽空和媽媽打電話。

  有一天,媽媽很認真地說:“祥祥,你知道媽媽為什么總是打電話給你嗎?”

  “不知道呀。”

  “因為媽媽不想看到電視裡報道大廈失火的新聞時,卻不知道自己的兒子是否在那棟大廈裡。”

  從此,羅志祥無論在哪裡,只要一有空就給媽媽打電話匯報行程,有時一天要通四五個電話。

  一次在機場,羅志祥又習慣性地掏出手機:“媽媽,我現在要上飛機嘍。”

  “我就在你后面啦!”媽媽的聲音冷不丁傳來。原來她準備陪兒子一起去外地演出。媽媽帶來的“驚喜”,讓羅志祥又開心又感動。

  這些每日必打的電話看起來似乎有些繁瑣、有些多余,但羅媽媽卻認為:“我最感動的并不是他做了什么事情、買了什么名牌給我,或者有多么大的出息和成就,而是他每天打給我的平安電話。我很享受這通電話。我想,天下每位父母最想要的、最感動的,也一定是這件事。”

  現在的羅志祥和媽媽相依為命,是母子,也是朋友。每次羅志祥開演唱會,都會邀請媽媽做特別嘉賓。但有一次媽媽生病住院,沒有出現,卻帶來了一封信:“祥祥,這兩年家裡的負擔都是你在扛,你辛苦了,但媽媽一直以你為榮!”

  媽媽的鼓勵和鐵定,讓羅志祥流下了眼淚。

  “天上不會掉下孝順的孩子,一個懂得做人道理的小孩子,在比例上,應該會比較孝順。但小孩會不會孝順,有時也要靠運氣。”羅媽媽慶幸老天給自己的這份運氣。

  其實,這不是運氣,而是羅媽媽從小教給兒子的“街頭”智慧,讓他懂得做人,也懂得愛人。

  面對媽媽的夸獎,羅志祥有些不好意思。他說,這些都是身為兒子應該做的,不用夸獎。

  但這樣的小孩真的值得我們去夸獎。

  1.你如果不想讓別人看不起,就要讓別人知道你吃什么米!

  2.不要跳著拿東西,否則,跳得越高,掉下來的重力就越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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